0768-5913900

首页 > 新闻中心 > 产品知识 > 详细内容

食品复合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性

2015-01-09
分享到:

  在软性复合包装材料中,用于食品和药品包装的数量占很大的比例。这是由于它对食品、药品的保质、卫生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最近几年,全球流行的疾病不断危害着人类的安全,许多新的流行病毒菌不断出现。如非洲的埃博拉病、亚洲乃至世界性的禽流感、印度的口蹄疫、东南亚的登革热等,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安全,这就提醒人们,除了环境的安全,千千万万消费者每天都要吃的所有食品、药品,必须要用具有良好的保护内容物不受病毒病菌污染功能的包装材料,不能赤膊销售。另外,食品软性复合包装材料,不仅要保护内容物的卫生安全,更不能由于本身的原因去污染食品、药品,去增加内容物的不卫生、安全因素,故必须控制食品软性复合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性能。

  食品软性复合包装材料卫生安全性的重要意义

  对于人类来说,健康和安全是最重要的,自古以来,人类追求健康长寿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包括医药、医疗、环境、保健甚至生物化学、基因研究。现在人们的观念是:身体健康的生活才是健全的生活。假如身体不健康,物质再丰富,金钱再多,地位再高,也不会生活得很自然、很愉快、很舒服。当然,环境的安全也不可缺少,如果受到恐怖袭击,碰到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火灾地震,身体再健康也难免受害。因此,人类生活环境的安全也同样十分重要。现在全世界都流行“以人为本、享受生活”的观念。人类的进步,已经从过去的“生存”发展到今天的“生活”,上个世纪上半叶,世界的物质财富不够丰富,绝大多数人只在吃饱、穿暖的生存状态下过日子,但自上世纪60年代世界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财富十分充足以后,人们追求的不是简单的“生存”,而是追求“生活”了,除了吃饱穿暖外,还要求享受生活,其中包括精神文化生活、健康快乐生活、安全休闲生活、宁静和谐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供给广大消费者的食品软性复合包装袋材料,就不能有任何不卫生、不安全的潜在危害,它的卫生安全性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但是现在的状况却不尽如人意,还有不少企业不了解情况,有些企业了解也不去重视。

  我国食品软性复合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

  我国对食品及其包装材料早已有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卫生标准,其中的法律法规有两个: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二、《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是国务院颁布的,

  而管理办法是卫生部颁布的。这两个都是强制性的法律,违反它的规定就要负法律责任。食品卫生法管的内容比管理办法要宽广得多,是综合性的法律,而后者是专业性的,仅指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管理范围限在接触食品的各种塑料食具、容器、生产管道、输送带和塑料做成的包装材料及其所使用的合成树脂和助剂。所谓塑料食具是指勺、匙、筷子等短时间接触食品但要反复使用的塑料制品,所谓容器是指桶、瓶、盆、杯等盛装食品的塑料制品,所谓生产管道是指食品加工过程中物料,特别是液体食品或饮料流过的管道,也应包括贮罐在内,所谓输送带是指运送食品原料到加工设备中去以及将成为食品运送到包装设备中去的载体,而包装材料是指单片或复合的瓶、桶、托盘、卷膜和袋。其中的卷膜包括保鲜膜、封盖膜和制袋膜。制造食品软性复合包装材料的所有厂家应该严格执行这个管理办法。

  在卫生标准上,分原材料和制品这两个方面。在原材料方面的卫生标准,有GB9691《食品用聚乙烯树脂的卫生标准》、GB9692《食品用聚苯乙烯树脂的卫生标准》和GB9693《食品用聚丙烯树脂的卫生标准》。在这三个树脂标准中,聚乙烯和聚丙烯用量******,聚苯乙烯用量最少,而且会越来越少。附带提一下,国外除了这三个树脂标准外,还有聚酯(PET)、尼龙(PA)等其他树脂的卫生标准。在这些原材料的卫生标准中,有重金属含量、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指标等规定,而国外的指标中,还有醛含量,镉、砷、汞等重金属含量,酚和胺含量等规定。

  在成型品方面的卫生标准,有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和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前面三个成型品卫生标准项目中,有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含量的具体指标,而第四个《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中,又增加了二氨基甲苯含量不得大于0.004mg/L的指标。有人会问,既然有原材料树脂的卫生指标了,为何还要成型品的卫生指标牽这得从塑料加工及对制品的具体要求去回答。塑料加工一定要经过加热这道关,而合成树脂和塑料在受热时存在着裂解、氧化、降解、变质的问题。因此,在用树脂加工成塑料容器或薄膜时,要加入抗氧剂、热稳定剂等助剂,有些膜还要求抗静电、防结露、高爽滑,所以还要加入抗静电剂、防雾剂、爽滑开口剂等助剂。所有这些助剂,都首先要经GBl5139《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的试验检测,证明无毒才可使用,但也有一个添加量的限制。所以,在制品中,这些能被抽提出来的低分子量物质蒸发残渣或能被氧化变质的东西,也就是高锰酸钾消耗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量,超过了就不能使用。因此,对成型品还要有相应的卫生标准,其目的就是防止乱用和滥用添加剂,就是要更好地保障直接包装和接触食品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卫生安全性能。

  上面七个标准中的前六个,只规定从树脂原料到其制品的卫生标准,是未经复合的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复合材料比原材料树脂和树脂制品更复杂,因为它还要经过油墨的印刷、用胶粘剂的复合,才能做成包装材料。所以,我国又制定了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的卫生标准》,它除了包含原材料和制品的卫生项目外,还增加了二氨基甲苯的含量不得大于0.004mg/L的规定,这是因为在食品包装材料中,胶粘剂中的微量有害健康的物质,也会影响整个体系的卫生性能,而且其中的二氨基甲苯是一种致癌物质,必须严格控制,所以规定不能大于0.004mg/L。按这个数据去换算,也就是在内容物中大约不得大于十亿分之四这个指标。

  其实,除了上述的卫生标准项目和指标外,我国的复合包装材料标准中,还有一项残留溶剂不得大于10mg/M2的规定,例如GB10004和GB10005,最近还增加了其中甲苯的残留量不得大于3mg/M2的内容。这是因近年来大家对包装材料的异味和潜在毒性要求越来越严格有关,所以,水性油墨和胶粘剂、醇溶性的油墨和胶粘剂以及无溶剂胶粘剂等新产品发展很快,目的是想保障复合材料具有更高的纯净、卫生和安全性能。为了控制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我国又制定了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在这个助剂的卫生标准中,规定了添加剂、溶剂、胶粘剂等17个大类、58种具体物质的名称和最高使用量,类似于FDA21CFR&175.105和日本接着剂“自主规定”,列出可以用在食品包装领域中的辅助材料名称清单及其最高用量,除此以外就不准使用。

  在复合包装材料中,除了树脂、助剂外,还有十分广泛使用的油墨和胶粘剂,目前还没有它单独的卫生标准,也没有全国统一的产品标准,只有各个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这是需要引起有关专家重视和抓紧去做的事情。